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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作者:本站更新日期:2017-01-28

根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具有2017年高考资格(2016年12月1日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对口单独招生:具有2017年高考资格(2016年12月1日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应往届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

2.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并健康体检合格。

3.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要求:[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无传染病及家族病史。[2]男生身高175cm~185cm,体重=[身高(cm)-105]KG±10%; 女生身高163cm~175cm,体重=[身高(cm)-110]KG±10%;[3]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keqysxy.com.cn)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查签字盖章。将“报名申请表”、二代身份证及本人获得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辽市开发区辽河大街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028000)。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8:00-2016年12月12日17:00。邮寄材料收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2月20日—2017年3月15日。

三、招生科类和分专业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

人数

招生对象

学费(元)

1

音乐表演

25

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

6800

2

音乐表演(蒙授)

25

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

 6800

3

舞蹈表演

30

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

6800

4

播音与主持

12

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

6500

5

空中乘务

70

普通高中

6800

6

艺术设计

12

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

6500

7

广告设计与制作

6500

8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6500

9

环境艺术设计

(雕塑艺术设计)

6500

10

动漫制作技术

3

普通高中

4500

1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

4500

12

电子商务

3

普通高中

4500

合  计

190

具体专业设置为:

1、音乐表演(器乐)(马头琴、四胡、古新筝、钢琴、手风琴、电子琴 [ 双排键 ]、小提琴【含电子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竹笛、二胡、扬琴、三弦、琵琶、打击乐、吉他、钢琴调律等);2、音乐表演(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蒙古族通俗唱法、蒙古族长调、蒙古族短调等);3、舞蹈表演;4、艺术设计;5、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原装潢艺术设计);6、广告设计与制作;7、动漫制作技术;8、环境艺术设计(原雕塑艺术设计);9、播音与主持;10、空中乘务;11、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图形图像技术);12、电子商务。

四、考试 及成绩评定标准

(一)、资格审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审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名单,名单于2017年3月24日通过学院网站(www.keqysxy.com.cn)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二)、考试: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月11日上午文化考试,3月11日下午专业综合测试考试。

(三)、成绩评定标准

总综合成绩计算:

总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70%)

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预录取结束后学院网站上将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办理录取手续。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我院2017年招生计划,不需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

六、单独考试招生学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奖助学金、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咨询电话: 047-8621023 (招生就业处) 0475-8621035 (教务处)  13804758969  (招生就业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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