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召开2021年全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传达学习教育部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1年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全区13个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招生办负责人及我中心有关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经,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文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会议指出
招生单位要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同时全力确保所有考生应考尽考,精准制定复试工作方案。要提前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网站和研招网上发布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及时、准确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让考生充分知晓。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考生服务。
会议要求
一是,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采用远程复试的招生单位在考前,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台”、 “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采用现场复试如采取传统的笔试闭卷方式,则考试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结合本校实际,全力做好现场复试组考防疫工作。招生单位在复试各环节要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验证。同时监考人员要做好考生入场安检和身份核验工作,严把入场关,坚决防止考生携带作弊工具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是,招生单位要加强调剂工作管理,规范调剂工作程序。调剂工作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简单下放。
会议明确
招生单位要切实落实招生录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各招生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去年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并做好风险评估和相关应对预案,要防止并杜绝麻痹大意、“经验主义”。
招生单位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考生。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